省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直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关于“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要求,根据《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修订稿)》,为有效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将举办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为做好这次推优活动,同时开展广东省2018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本年度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项目。
1.推出我省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6部左右,同时报送参评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2.推出我省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18篇左右,同时报送参评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二、报送要求
(一)初评及报送名额
1.省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直属单位、各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为本次推优活动的推荐单位,进行初评。
2.各单位推荐著作不超过2部,文章不超过3篇。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所报送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习近平文艺思想,与时俱进、锐意创新,见解独到、文风清新,在学术界、社会上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著作应注重对新时代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文章汇编不纳入评选范围;文章应以文艺评论为主,注重针对性、当下性、时效性,字数不少于3000字。
2.所报送材料需为 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内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应有标准书报号、刊号。
3.著作需提供原作5部和电子文件;文章需提供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word格式电子文件。附《广东省文艺评论2018年度推优活动暨推荐参评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1份。
4.申报单位(或个人)将推荐表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广东省文联理论研究部,在信封明显位置处注明:第三届“啄木鸟杯”报送材料。
5.所有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76460312@qq.com,邮件主题:第三届“啄木鸟杯”+文章题目/著作名称+推优单位。(注:报送材料概不退回。)
三、报送截止日期
作品提交截止至2018年7月23日。
四、评审程序
本次推优活动分为初评、复评、终评环节,按(1)舞台艺术组(2)视听艺术组(3)造型艺术组(4)理论文学组,进行评选。为突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公正性,初评、复评、终评都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
1.初评:由各推荐单位进行。
2.复评:评委人选由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家构成。
3.终评: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聘请各相关艺术门类的权威专家组成评选组进行终评。
五、成果展示
举办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结果发布会。推优结果通过《光明日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艺评论网等方式向社会推介。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文联理论研究部 袁晓燕
电话:020-38486804 、18665564907
邮箱:76460312@qq.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1201室
邮编:510635
附件:广东省文艺评论2018年度推优活动暨推荐参评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
广东省文联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