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广东省书法艺术的发展,发现、选拔和扶持书法领域的新晋英才,传承和弘扬岭南书风,促进广东书法事业的繁荣和高质量发展,特举办第十届广东省新人新作书法展。现将展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珠海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办法
本届展览征稿工作采取个人投稿与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投稿环节,省书法家协会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专业评委进行初评。集体推荐环节,各地市书法家协会按省书协分配的名额自行征集作品,经过评审后,按要求报送。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2007年12月12日前出生),有广东户籍或长期在广东生活、工作,且非广东书协会员的作者均可投稿(须附广东居民身份证、广东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复印件)。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四、作品内容
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体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岭南特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可选择古今诗词文章名篇名句、楹联等,注意版本的权威性、内容准确性、连贯和相对完整性,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提倡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五、作品类别
书法、篆刻、刻字均可投稿。每位作者根据本人擅长,限投一幅。
六、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形式不限,作品尺寸控制在四尺整纸以内,(138cm×69cm),一律为竖式,不收长卷和册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篆刻作品寄印蜕8-12方,边款不少于4枚,贴在138cm×34cm的竖式宣纸上,自行设计印屏并题签。另附印蜕1份,并注明释文。
3.刻字作品以木质为主,亦可选用其他易于展出不易损坏的综合材料。大小须介于35cm×35cm和50cm×100cm之间,厚度介于3cm和6cm之间。
4.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请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
5.作品应为近二年内新创作,已在专业书法报刊上发表和入展各类展览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展资格。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七、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取评审、装裱、出版等费用。因人力所限,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八、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电话等(省直机关作者请写上单位)。
2.为便于准确登记和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第十届广东省新人新作书法展登记表》,并随作品一并寄出。
九、作品评审
1.评选工作由广东书协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严格评审和监审。
2.评审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个人投稿作品进行初评;第二阶段:对个人投稿初评入选作品和集体推荐作品进行复评和终评,评出入展作品300件。
3.组织对入展作者进行现场测试,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测试确认非本人独立创作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广东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凡接到测试通知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测试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十、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由广东省书法家协会颁发入展证书,赠送《第十届广东省新人新作书法展作品集》1册。
2.入展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
十一、收稿时间及地址
1.个人参评投稿时间:2026年2月25日。截稿时间:2026年3月25日。收稿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教育路71号珠海市书法家协会,联系人:张治楚,电话:15913285267。请在信封上注明“个人参评”字样,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及到付件。
2.集体推荐送稿时间:2026年2月25日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教育路71号珠海市书法家协会,联系人:张治楚,电话:15913285267,朱希,电话:15913285627,请在信封上注明“集体推荐”字样(集体推荐作品请附名单加盖公章统一寄送)。
十二、其它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及权利。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所有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第十届广东省新人新作书法展组委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第十届广东省新人新作书法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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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