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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合作峰会机制”年度重点扶持项目的通知
2025-08-15 17:29:33

“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合作峰会机制”成员单位、共建单位各有关申报对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重点扶持反映大湾区“一国两制”实践、科技创新、岭南文化传承等主题的原创作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艺品牌,在中国文联及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支持下,现启动“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合作峰会机制”(以下简称“峰会机制”)年度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申报,829日截止。

二、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对象:个人或团队均可申报,团队需明确项目负责人。以单位名义申报的,申报单位须为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内注册登记的单位或组织

2.推荐单位:峰会机制成员单位、共建单位重点推荐申报,同时面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申报

三、重点扶持方向

(一)结合峰会机制年会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发展指数》五大维度(支持力、生产力、驱动力、影响力、创新力),展现“一国两制”实践、湾区科技创新、岭南文化传承等主题的文艺活动或文艺作品。

1.舞台艺术类(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

2.美术与设计类(国画、油画、雕塑、数字艺术等);

3.影视与新媒体艺术类(动画电影、纪录片、网络剧、短视频等);

4.跨界融合类(科技+非遗、潮玩+IP等)。

(二)申报的项目须在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内实施和完成。

(三)粤港澳文艺交流合作项目优先。

四、扶持方式

(一)资金支持

2025年年度资金35万,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支持项目”。共三类,一、二类为资助项目,其中:一类1个,资助项目资金10万;二类5个,每个资助项目资金5万。三类为支持项目,10个。

(二)平台推广

充分利用峰会机制平台资源,入选项目视情可参加峰会机制项目活动。对接香港、澳门有关文化推广渠道,推动项目进行国际传播。

五、申报方式

申报对象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合作峰会机制”年度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办法》(附件1)要求,填写《“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合作峰会机制”年度重点扶持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至广东省文联。

推荐单位审核材料后在《“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合作峰会机制”年度重点扶持项目资金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 加盖公章,于2025年8月29日前邮寄。

报送材料包括:

1.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2.申报表电子版及PDF版(发邮箱);

3.有关附件材料(照片和音视频文件存储在U盘或光盘里)。

  联系人及电话:李凌峰,17666542416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1207房

  邮箱:gdswlzlb@163.com

 

附件:

  1.“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合作峰会机制”年度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办法

  2.“粤港澳大湾区文艺合作峰会机制”年度重点扶持项目资金申报表

 

广东省文联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