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征集 | 广东省第九届漆画作品展征稿启动
2026-05-13 15:50:47

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肇庆学院联合主办的广东省第九届漆画作品展,现面向全省征集作品。初评照片收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以接收地时间为准)。展览将于2026年10月在肇庆美术馆举行,计划展出作品160件。征稿原文如下:

广东省第九届漆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广东漆画艺术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广东漆画艺术创作与交流,挖掘和培养优秀漆画人才,全面展示近年来广东漆画艺术创作的丰硕成果,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肇庆学院联合主办的“广东省第九届漆画作品展”,将于2026年10月在肇庆美术馆举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肇庆学院

承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肇庆美术馆(黎雄才美术馆)、肇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协办单位:肇庆市美术家协会、广州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东莞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肇庆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阳江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佛山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河源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江门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中山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湛江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梅州市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丰顺县美术家协会漆画艺委会、广东省美育名师工作室(漆画)

二、组委会

主任:苏星

执行主任:陈志强、李小军、刘晓慧

副主任:陈志强、李伦

秘书长:刘春潮

委员:关慧仪、刘飞、余潮松、蔡江宇、何新闻、叶国才、韦潞、林少芳、陈自豪、杨健、朱斌

展览办公室主任:任兆国

展览执行:梁翰宁、吴勇、陈文彦、马小淳、莫小丽、陈艳、伦欣妍、叶智敏、王聪、罗远梅、程泽培、黎清好、罗林、何美珍

展览宣传:戴华刚、温可琳

三、展览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25日

四、展览地点:肇庆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入展作品160件,其中优秀作品40件。

六、作者待遇

1.参展作者具备一次申请加入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

2.展览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每位参展作者均获得证书一份。

七、征稿要求

1.凡在2022年广东省第八届漆画作品展以后原创,作品主题积极向上,学术性和时代感强,且未参加过省一级正式展览的作品。均可参展,形式、风格不限。作品最小尺寸不低于60×60cm,最大尺寸(含外框)不超过200×200cm,并自备合适牢固外框。

2.参展作品评审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初评与复评。

3.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交1张10寸作品照片参加初评,每人限投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作品照片背面请附打印或正楷字填写的《“广东省第九届漆画作品展”作品信息卡》(见附件),同时提交作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请采用顺丰快递,防止邮件中途破损遗失。收件时间:2026年9月1-10 日(以接收地时间为准);收件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55号肇庆学院美术馆;收件人:黎清好,联系电话:18023600336。作品初评结果将在广东省美术家协会、肇庆美术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4、复评:初选入围者由组委会通知寄送作品原作参加复评。

收件时间:2026年9月20-25日(以接收地时间为准);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同上。各县市美协及专业院校可集中统一送件,要求同上。复评作者需填写《“广东省第九届漆画作品展”作品信息卡》,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上角。复选落选作品及参展作品原则上于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件。

5、作品初评、复评不收费,初评照片、复评作品邮寄费由参展作者自行支付。

八、声明

严禁使用高仿、复制、抄袭作品参展,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广东省第九届漆画作品展组委会

2026年3月

 

(扫码下载附件)

 

来源:广东省美术家协会